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应遵循“应转尽转、可转必转”的原则,在“智慧团建”系统100%发起团组织转接申请。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请各市级团组织要求基层团组织严格把关,慎重点击,不得随意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团省委将对随意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的团组织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若条件不允许,可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应在7月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 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 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1),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附件3)开展工作。
2.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6月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月31日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录取学校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31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对于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学校团委应根据转接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相应团组织并根据具体人数确定其隶属于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对于目前部分学校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学校团组织应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5)涉及到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一律由组织关系转出方团组织在系统上发起转接。
(6)毕业生团员需要在团员证上记录转出手续。请先在分院完成补漏注册、然后在离校时到学生事务中心团委窗口办理转出手续。
三、工作要求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是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团员的教育管理,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1.团总支指派专人负责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作好完整的工作记录。
2.做好毕业生团员缴纳团费工作(毕业生团员团费缴纳到6月底)。
3.做好毕业生团员的档案材料检查移交工作。大学期间入团同学的团员档案材料应移交放入学生人事档案中。入团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团申请书、团员发展过程记实簿、入团志愿书等。
4.召开毕业生团员专题会议。各团支部及时召集团员,让其了解团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性、相关程序以及有关要求,做好团员去向、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详细会议记录。
5.各团支部要持续组织登记2019年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包括:毕业生团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所属的乡镇街道等,以及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等详细情况,为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做做好充分准备。
6.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延迟。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和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
1.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2.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4. “智慧团建”常见问题
共青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