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35号,附件一)文件精神,我校组织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团队建设的专业范围详见附件二。
二、名额指标
我校可推荐一个名额。
三、推荐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见附件三)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
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
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四、申报材料
各教学部门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于6月13日前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一)纸质、电子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至人事处。
联系人:张智 ,联系电话:81838865
人事处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