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9〕6号),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1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上交时间:因评审与公示需要,请于3月7日前提交材料。 上交地点:综合楼815 联系人:郝琦 QQ:8787729 联系电话:内线8985 外线81838985 电子邮箱:haoqi@wxi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