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8最美高校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社[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教育教学和管理岗位上的在职教师。
二、参评条件
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业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学生特别认可,深受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优秀教师,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近两年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原则上一般不再推荐,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近两年推荐省市各级各类先进评选的老师优先考虑。评选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推荐名额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1名“2018最美高校教师”候选人上报省“最美高校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
四、其他事项
1.请机关党工委和各二级党总支于6月3日前将候选人报宣传部,联系人:魏艳。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统筹推荐,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