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青蓝工程”实施办法》(锡职院[2013]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
2015-2017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请各培养对象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目标完成情况,填写中期考核表(附件1)并上报所在部门。其中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1月5日前报人事处。
二、期满考核
2014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2014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其中青年教师由所在院部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需填写“学院“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2)及培养期间的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论著、结题材料等,请装订成册列好目录,均为复印件)交所在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如果申请延期考核,请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三、上报时间
各院(部)请于1月10日前将培养对象考核材料及“学院青蓝工程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交人事处。人事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及期满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并公布培养对象人选及期满考核结果。
人事处
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