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发挥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方案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 “星级党小组”和 “优秀党支部”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各基层党支部所属的党小组均可参加“星级党小组”的评比;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所属的党支部均可参加“优秀党支部”的评比。
二、评比的基本条件
1.“星级党小组”的基本条件
(1)党小组设置合理且规范;
(2)党小组长由小组党员推选产生,有较强的领导力;
(3)按学期制定小组工作计划,在支部领导下开展党小组活动;
(4)党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承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5)党小组成员无违纪和责任事故发生。
2.优秀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党支部班子成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工作有创意;
(2)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在党总支领导下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做好党支部工作总结;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不断创新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和形式,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在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师生、服务党员、服务社会方面成绩显著;
(5)支部台账资料完备、材料报送及时;
(6)党支部成员无违纪和责任事故发生;
(7)“星级党小组”占党支部小组数的80%以上。
三、评比办法及有关要求
1.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评选,各党总支要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各党总支评选的“星级党小组”数不超过本总支党小组数的80%,“优秀党支部”数不超过本党总支党支部数的50%。
3.参加评比的党小组和党支部要认真填写《“星级党小组”申报表》(见附件1)和《“优秀党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党支部和党总支审批。
4.请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评选的“星级党小组”和“优秀党支部”申报表务必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综合楼1007)备案,以便进行下一轮的“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比。
附件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党小组”申报表
附件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支部”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