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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艳发布时间:2015-11-17浏览次数:1889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苏组通〔201597号)和无锡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锡组发〔201549号)的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全校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党委工作组核查)办法,理清全校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二、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116——1127

1.制定实施办法。党委组织部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等。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计划。(完成时间:1116

2.组建工作队伍。学校建立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党委组织部具体承担的工作班子。工作班子组长:朱爱胜,副组长:龚方红、谈向群,组员:杨雪琴、程继明、各党总支书记。各二级党组织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工作组组长。各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委书记为学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完成时间:1120前)(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各党支部1名专人负责名单报党委组织部zuzb@wxit.edu.cn

3.开展专题培训。1125,召开政工例会,对二级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熟悉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相关文件见附件1说明六)。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及时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熟悉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完成时间:1127前)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51128——1220

1.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的格式,组织党员按照附件2《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表一),按照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表格说明》的要求,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见附件3表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见附件3表三至表六)。(完成时间:1210前)

2.工作组核查。各二级党组织组成的工作组,逐一到各党支部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对每个党支部形成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复查。表格一至表格六经二级党组织工作组核查过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间:1214前)

3.党委会办。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委组织部的排查工作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特别是对查找“失联”党员,调查其“失联”期间的表现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完成时间:1215

4.汇总上报情况。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表四至表七等“失联”党员专项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间:1220前)

(三)整改规范阶段。(20161月——3月底)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党委组织部指导二级党组织工作组和党支部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提醒其本人到组织部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完成时间:20161月底前)

2.稳妥处理“失联”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所辖党支部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注重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完成时间:20163月底前)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4月)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要对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全面进行总结,并结合起来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重点就“失联”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党员与党组织失联的原因作出分析;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查方式,对所管理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评估,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形成综合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三、保障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2.精细精准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做到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作实做细,做到人头。注重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把排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称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党委组织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抓好督促落实。对敷衍了事、虚报瞒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锡组发[2015]49号《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2:锡组发[2015]49号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表格说明.doc

附件3:锡组发[2015]49号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表格(7份表格).xls 

党委组织部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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